鄭某涉嫌職務侵占,取保成功后終判緩刑
文章出處:www.aspectrans.com作者:萬盈律師人氣:0發表時間:2019-06-25 15:46:41
基本案情:
被告人鄭某系江西蘇寧易購銷售公司某區店長,負責該店現銷售與服務管理工作,有審批補差價金額的權限,工作中鄭某發現,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筒稱“蘇寧易購)推出的“20”渠道(指蘇寧易購線下門店人員在門店利用公司內部“店加”系統代顧客下單購買蘇寧易購線上商品的渠道)訂單補差系統存在漏洞,未設置最低售價,補差金額未做限制,于是利用職務便利,通過“20”渠道下單購買電器后,登錄蘇寧易購公司“POS系統”制作、審批補差價申請,低價購買電器后加價轉賣給他人牟利,通過上述方式侵占蘇寧易購公司錢款幾十萬,2018年10月,被告人鄭某在火車站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后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,南京振軒刑辯團隊又提出被告鄭某無前科劣跡,且愿意退賠被害單位經濟損失,希望對其從輕處罰并使用緩刑意見,法院予以采納。

案件總結:
事后,南京振軒刑辯團隊提醒:犯職務侵占罪,除了承擔退賠責任及刑事責任外,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,還可能會面臨職業限制處罰。 本案當事人最終取保成功并處以緩刑, 也是律師持之以恒的耐心及運籌帷幄的辯護結果,我團隊也將再接再厲,在事實與法律的基礎上,盡職盡力,幫助更多的當事人爭取到良好的結果。
南京振軒刑事辯護團咨詢熱線:15205165657
被告人鄭某系江西蘇寧易購銷售公司某區店長,負責該店現銷售與服務管理工作,有審批補差價金額的權限,工作中鄭某發現,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筒稱“蘇寧易購)推出的“20”渠道(指蘇寧易購線下門店人員在門店利用公司內部“店加”系統代顧客下單購買蘇寧易購線上商品的渠道)訂單補差系統存在漏洞,未設置最低售價,補差金額未做限制,于是利用職務便利,通過“20”渠道下單購買電器后,登錄蘇寧易購公司“POS系統”制作、審批補差價申請,低價購買電器后加價轉賣給他人牟利,通過上述方式侵占蘇寧易購公司錢款幾十萬,2018年10月,被告人鄭某在火車站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
案件經過:
案發后,南京振軒刑辯團隊接受犯罪嫌疑人鄭某的委托,為其提供刑事辯護工作。接受委托后,南京振軒刑事律師會見了犯罪嫌疑人鄭某,查閱卷宗、了解基本案情,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具體分析,提出鄭某在抓捕后認錯態度良好,且無犯罪前科,之前沒有受過任何刑事處罰,且有悔罪表現,為當事人成功辦理了取保候審。后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,南京振軒刑辯團隊又提出被告鄭某無前科劣跡,且愿意退賠被害單位經濟損失,希望對其從輕處罰并使用緩刑意見,法院予以采納。

案件結果:最終,法院對鄭某做出緩刑的決定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,緩刑一年六個月。
事后,南京振軒刑辯團隊提醒:犯職務侵占罪,除了承擔退賠責任及刑事責任外,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,還可能會面臨職業限制處罰。 本案當事人最終取保成功并處以緩刑, 也是律師持之以恒的耐心及運籌帷幄的辯護結果,我團隊也將再接再厲,在事實與法律的基礎上,盡職盡力,幫助更多的當事人爭取到良好的結果。
南京振軒刑事辯護團咨詢熱線:15205165657
此文關鍵字:鄭某涉嫌職務侵占取保成功后終判緩刑